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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预接受一批药品厂家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5 来源:临床药学部/ 药剂科 (中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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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院临床发展,现拟引进一批新药(详见附件1: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2025年药品需求表),请符合要求的配送企业前来报名并按要求递交资料:

一、配送企业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范围包含该品种;

3、内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问题和违规违纪记录;

4、具有专门指定配送我院的“产品委托书”(若同一品种有2个或2个以上药品配送企业具备产品委托书者,该品种报价作废,暂不予以讨论;短缺药品除外);(委托书可以先提交扫描件,盖配送公司鲜章)

5、申报品种必须符合我省“两票制”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6、在四川省药械集采中心的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已确认配送关系(我院是省直单位);

7、仿制药申报价格应不高于同通用名原研/参比制剂挂网价的80%,否则影响上会讨论。

二、申报配送企业材料准备

按附件2:新药申请材料要求,准备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填写,资料需加盖配送企业骑缝鲜章。纸质资料统一用A4纸备齐并用透明文件夹按附件2材料要求的顺序整理好(附件3:新药申请表放在首页)。如因信息错误或资料缺失导致申报无效,后果自负。

三、申报配送企业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申报信息,务必与递交的材料一致,如未填写或错误视为申报无效。

 

四、请各配送企业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8:30-11:30,14:00-17:00),将材料送到我院七教医务部311办公室,交赵老师审核。

递交时间咨询:联系电话:028-85503225 ,   联系人:赵老师

材料准备咨询:联系电话:028-85501138,    联系人:刘老师

备注:所有资料以规定时限内递交到我院的资料为准,延期资料不予受理。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附件1: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2025年药品需求表.docx

附件2:新药申请材料要求.docx

附件3:新药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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