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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15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来源: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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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党支部: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156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拟定于5月25号-5月26号上午开展,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拟于5月中上旬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线上培训依托“四川大学数字党校”(网址https://dx.scu.edu.cn)开展;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线下培训具体事务由各二级党校负责,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线下培训具体事务由学校党校负责。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七条要求,发展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二、培训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七条要求,参训学员应为发展对象,即提交入党申请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所属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才能选送参加集中培训。

三、培训方式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七条要求,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本期培训含线上专题学习、线下专题讲座和线下实践活动。

线上专题学习:不少于12个学时。各党支部收集学员信息(见附件2)并发送至院党委组织部邮箱hxgwsyzzb@163.com院党委组织部导入学员信息后,请各支部组织学员学习《四川大学数字党校入党教育平台学员操作手册》(附件1),按照要求完成线上培训任务。

线下专题讲座:不少于8个学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可结合专题讲座内容,组织学员开展小组专题讨论,专题讨论纳入学时统计。为保障小组专题讨论质量,每个小组学员人数一般应控制在12人以内

线下实践活动:不少于4个学时。可组织学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电影,开展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志愿服务等。

四、培训考核

学员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后,须在线参加结业考试(可测试3次,系统自动记录最好成绩;学员可通过参加章节测试、模拟考试进一步强化学习内容,章节测试、模拟考试不作为结业要求),并提交培训心得体会(系统将自动在线查重)。

根据学员线上线下学习和参加实践活动情况,以及结业考试成绩、心得体会、考勤等综合考核学员,各项均符合要求后准许结业,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和心得体会两项均为优秀者可推荐参评优秀学员。

五、时间安排

4月30日起,数字党校入党教育平台开放。按照工作安排,学员应于5月30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请各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及时下载发展对象培训班信息统计表,收集并上报学员信息至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玉敏  杨润华         联系电话:85501489 

  箱:hxgwsyzz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大学数字党校入党教育平台学员操作手册

      2.发展对象培训班信息统计表 

            

                  院党委组织部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四川大学数字党校入党教育平台学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发展对象培训班信息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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