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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3年9月修订)

发布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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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四)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荐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

二、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组长由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专家代表等组成。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二)学院按本科专业成立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门负责推免生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工作。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三)学院成立推免生事务工作小组,由教学培训部、学生工作部老师组成,审核学生报名,初步核算学生各项成绩、协助专家审核小组开展工作。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成、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拟推免名单均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三、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包括常规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等。

(一)常规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按综合排名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方式。

(二)“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是指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计划,其推荐名额和方式根据教育部当年计划和规定执行。

四、推荐条件

推免生须为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4.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求。

(二)成绩要求

1.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如专业学生人数为单数四舍五入做整数),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课程成绩原则上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三)综合排名要求

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各专业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推免资格。

2.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认定应注意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并重,评价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本科学生参与各类创新项目和科学研究的情况及阶段性成效,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科研成果展示,论文发表,申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等。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需要从严把关。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体美劳育特长、社会工作特长、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及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其他

1.竞赛业绩突出、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按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成绩要求及业绩加分细则》执行。

2.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四川大学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推免成绩要求及表现加分细则执行》。

五、推免工作流程

(一)提交推免申请

推免工作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两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录取工作。

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英语成绩单、论文见刊或录用、专利授权(论文和专利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且研究内容须与专业相关)、项目立项、获奖等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材料、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申请人要求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严肃对待推免结果,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绝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

(二)推免材料审核

推免生事务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性成绩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进行记分和统计。

(三)科研能力鉴定

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核鉴定,鉴定学生提交的体现其“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材料的真伪,判定其是否达到学院“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详细评价标准”,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答辩,确定综合排名。

(四)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院公示综合成绩排名,并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指标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拟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在推免管理中完成信息填报。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参加推免学生的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资格获得等情况。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学生推免资格。

(五)学生投诉和申诉渠道

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学院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问题的学生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投诉电话:85502682,邮箱:gwsyjj@163.com黄老师周老师

六、推免名额的分配

原则上,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学校奖励指标根据各专业情况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七、有关管理事项

(一)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处分;

4.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三)在推免资格申请阶段,学院出具的学生成绩排名证明必须写明出具时间、成绩计算时间范围及计算方式。

(四)若国家或学校发生政策变化,以国家、学校政策为准。

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学院解释。咨询电话:85501515,林老师、杨老师。

以上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解决。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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