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部
发布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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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师、技师、药师管理(注册、变更、多点执业、医师(技师)、手术等资质授权管理、医师定期考核、三基培训考核管理、医师外派)。
2.医患沟通 (投诉、纠纷、不良事件、卫生法律法规、医患沟通培训、部分医疗文书审核管理)。
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病历、药事、输血、住院时间超过30天、平均住院日、医疗控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指标统计分析、非计划再次手术\重大手术审批管理、处方点评、抗菌药物与I类切口、药品不良反应、重点监控等)。
4.应急(卫生应急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5.医疗技术管理(评审、定期监管、培训考核等)。
6.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统计数据,出具报告,满意度调查后,增加新病种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7.医联体、专科联盟、会诊、双向转诊、MDT管理。
8.专项管理(AMS项目管理、VTE联盟专项管理、信用建设体系改革创新专项管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专项管理等)。9、组织牵头全院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季度督导检查、培训、年度内审、管理评审、资质延续、体系文件更新等)。
10.行风 主管医疗行风,不包括基建、设备、后勤、财务等)。
11.特需医疗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