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3年供应商警示教育大会
为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持续构建“亲清”的医院购销双方关系,形成“廉洁共识,廉洁共建,合作共赢”的格局。11月7日上午,我院在志德堂108会议室组织召开2023年供应商警示教育大会。院纪委书记张琦,分管医疗副院长沈江,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医务部(行风办)、招标采购部、后勤保障部、药剂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岗位经办人员,院医疗器械、设备、耗材、药品、服务类供应商代表参会。
副院长沈江从供应商角色定位、责任义务的视角出发,提出供应商要诚信经商、公平公正,规范经营行为,共同抵制腐败。同时他也强调,供应商要充分认识当前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深刻内涵,要结合医院现代化的治理体系视域下医疗安全质量建设的重要意义,改变传统运营模式,顺应医疗行业需求和民生领域需要,同时还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诚信经营,找准定位,夯实基础,建立并巩固同医院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会上,院纪委书记张琦强调了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重要精神,重点进行了典型案例分享。她指出,要认清医疗领域反腐败斗争的新动向、新要求,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筑牢廉洁的思想防线。同时,她也对院内相关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提出了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具体要求,强调要建立相关长效机制,希望医院购销双方认清形势、守住底线、加强沟通、合作共赢,助力医院高质量建设发展。
随后,院招标采购部介绍了我院潜在供应商管理制度以及日常采购活动中的注意事项;后勤保障部从供货要求、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三个方面讲解了工作要求;药剂科对廉洁购销合同中相关内容和重视供应商评价作了强调。最后,上药华西(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冯艳、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周邓作为供应商代表作表态发言。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大会,我院旨在宣布清廉医院建设相关部门的重点举措,开展医药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报行风建设若干规定,宣读供应商管理规定,强调对有商业贿赂行为供应商的不良记录进行登记并明确成果运用,通报具有清廉风险企业黑名单,强调契约管理签署廉洁合同(协议)加强诚信契约的源头管束。我院进一步深化了医院购销双方的联动交流,增强了供应商的廉洁教育,推进了我院携手企业共建廉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