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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关于自主定价“上门服务费”等3项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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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为满足患者临床诊疗需求,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公布四川省2019 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发〔2019〕29号)《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6〕83号)文件内容,我院按相关要求“上门服务费”、“标准化粪菌制备”、“诊查费(特需)”项目分别进行成本测算,现将价格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711日至2024717日。以上3居家服务类、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

公示期内,公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反馈至我院医保(物价)办公室(食堂3楼信息管理部旁)。

 

附件:

1.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新增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

                               20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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