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四川大学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2023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的十九大精神在全校团组织范围内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服务青年需求、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展示学校共青团2023年工作主要成绩和重要进展,激励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高标准完成2024年重点工作,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一)先进集体奖项
1.四川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2.四川大学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
3.四川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奖项
1.四川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2.四川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3.四川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4.四川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5.四川大学共青团工作标兵个人、先进个人
二、申报条件
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委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看齐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加大在团员青年中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申报集体和个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申报对象情况,公平公正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并对相关事迹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2.申报集体和个人按照本通知及附件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各二级团委按照程序确定初选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校团委将组织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并进行表彰。
3.近3年内获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奖项的集体和个人,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4.审核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并视情况通报。
四、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集体和个人于2024年4月7日(星期日)20: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含汇总表)报送院团委scuhxgwzzb2023@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华西校区第七教学楼203办公室。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联 系 人:陈一星
联系电话:028-85501295
地 址:华西校区第七教学楼203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四川大学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条件.docx
附件2.四川大学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要求.docx
附件3.四川大学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汇总表.docx
院团委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