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大学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院内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按照四川大学《四川大学关于加强学生社团管理的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选聘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满1年。
二、考核内容
包括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情况、审批监管学生社团活动情况、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情况、提高社团发展质量情况等。指导教师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30%。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聘期考核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指导社团活动的;
2.在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中有违政治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等;
3.因本人渎职,指导的社团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考核程序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填写《四川大学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表》(附件1)交于院团委,由学院考核认定后,将考核结果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2.考核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请于2024年12月15日(周日)下午18:00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电子版提交至院团委学生会社团工作部邮箱SG15686381532@126.com(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邮件附件,附件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社团名称-行政/专业指导老师考核表”)。
3.考核结果报送时间及方式:考核结果公示之后,请于2024年12月25日(周三)下午18:00前,将加上考核结果的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华西校区第七教学楼203办公室陈老师处。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进行核算认定:指导学生人数100人以内的学生社团,每个社团计24学时/学年:指导学生人数100人以上的学生社团,每个社团计36学时/学年。学校将指导学生社团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公共服务要求之一,在职称晋升时,可视为满足公共服务要求中“积极参与指导学术型社团”条件。
2.指导教师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在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奖评优中给予政策支持,在职称晋升时,可视为满足教学要求中“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实习≥2届”条件。
3.指导教师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在年度岗位考核中予以体现。
五、联系方式
陈老师 电话:028-85501295
潘同学 电话:18775432533
附件
1. 四川大学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表
2. 四川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3. 四川大学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表(填写说明)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团委
2024年12月4日
附件3:四川大学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表(填写说明).docx